| (一)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负责局内外联络、机关处室工作的综合协调、文电处理、行政事务、组织接待、保密工作,负责起草和组织起草市、局综合性文件及领导讲话稿,协调组织全市、局综合性会议公务工作。出境人员的报批。负责机关党务日常工作,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和旅游统计等工作,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政策法规与产业协调科
负责研究、贯彻国家、省有关旅游政策和规章,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的调查与拟定,行业管理地方性旅游管理规章的拟定,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。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领导和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。
(三)旅游质量管理科
负责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全行业质量管理。负责组织实施国家、省旅游局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(点)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。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。负责旅游企业开办和旅行社、饭店、餐馆、购物、景区(点)以及特种旅游定点资格的初审、报批,旅游定点单位的年检,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及复核,旅游安全管理。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。指导并组织全行业旅游培训,颁发有关证书。负责组织实施国家、省旅游局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。指导旅游从业人才交流和对外交流工作。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旅游市场开发科
研究分析国际、国内旅游市场动向,拟订和实施旅游市场开发的规划、年度计划,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促销工作,负责产品的开发与推广,客源市场的调研,三亚旅游整体形象的促销宣传。大型节庆活动的策划与筹备。负责旅游宜传品的编制和管理工作,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五)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科
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、开发、管理和保护工作。负责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对全市范围内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,对于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旅游经营接待设施,进行审核、报批工作。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